【报名入口】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2020-09-14 09:08:14 来源:贵州大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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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内附职位信息)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对其职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17:00。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gz/202009ql/ )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及《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

(2)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1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打印《加分申请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1.现场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笔试

(一)笔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原则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教师类职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10月17日9:30-12:00。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笔试,由县招聘办另行发布笔试相关事宜公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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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对其职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17:00。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gz/202009ql/ )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及《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

(2)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1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打印《加分申请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1.现场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笔试

(一)笔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原则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教师类职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10月17日9:30-12:00。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笔试,由县招聘办另行发布笔试相关事宜公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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