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公安厅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

2021-05-17 17:36:52 来源:贵州大树教育贵州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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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三)》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确定调剂评审对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调剂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调剂办法

本次调剂工作按照报考人数与空缺职位计划数3:1以内的比例(含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确定调剂评审对象。若报考人数与空缺职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将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一)贵州省公安厅01、06职位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2.笔试成绩存在相同者以首次报名时填报贵州省公安厅的优先。

3.笔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且均为首次报名时填报贵州省公安厅的一并确定为调剂评审对象。

(二)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07、08职位

1.同一职位博士研究生优先。

2.首次报名时填报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的优先。

3.其他考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21日17时前,通过拨打报考职位咨询电话进行确认报名。联系方式:

贵州省公安厅:0851-85904036,19522822047;

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0851-85405349,0851-85407003。

四、评审时间和方式

(一)评审时间

调剂评审工作定于2021年5月22日进行,具体评审安排待调剂评审对象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评审方式

调剂评审采取线上面谈的方式进行,评审小组按测评要素进行评分,面谈过程全程录像,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最后按线上面谈评分成绩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

2021年5月14日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三)》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确定调剂评审对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调剂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调剂办法

本次调剂工作按照报考人数与空缺职位计划数3:1以内的比例(含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确定调剂评审对象。若报考人数与空缺职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将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一)贵州省公安厅01、06职位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2.笔试成绩存在相同者以首次报名时填报贵州省公安厅的优先。

3.笔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且均为首次报名时填报贵州省公安厅的一并确定为调剂评审对象。

(二)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07、08职位

1.同一职位博士研究生优先。

2.首次报名时填报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的优先。

3.其他考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21日17时前,通过拨打报考职位咨询电话进行确认报名。联系方式:

贵州省公安厅:0851-85904036,19522822047;

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0851-85405349,0851-85407003。

四、评审时间和方式

(一)评审时间

调剂评审工作定于2021年5月22日进行,具体评审安排待调剂评审对象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评审方式

调剂评审采取线上面谈的方式进行,评审小组按测评要素进行评分,面谈过程全程录像,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最后按线上面谈评分成绩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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