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3-02-02 16:35:00 来源:贵州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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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主楼628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三、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规定

按照《选调简章》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对照《选调简章》规定的选调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须网上在线打印。

(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基层检察院的,须持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

3.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五、有关事项

(一)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本人的资格审查委托书(须报考人员亲笔签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现场资格审查内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四)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报考人员即取消选调资格。

(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报考单位所在市(州)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六、纪律监督

    整个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0851(86697730)

附件: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4月30日

根据《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主楼628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三、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规定

按照《选调简章》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对照《选调简章》规定的选调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须网上在线打印。

(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基层检察院的,须持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

3.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五、有关事项

(一)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本人的资格审查委托书(须报考人员亲笔签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现场资格审查内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四)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报考人员即取消选调资格。

(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报考单位所在市(州)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六、纪律监督

    整个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0851(86697730)

附件: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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