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定县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21-07-15 17:08:04 来源:贵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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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总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贵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2日(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或登陆“贵州人事考试网” (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贵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放弃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3);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定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证明材料:

(一)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加盖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附件5);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五)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参见附件6。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七)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九)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定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十)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提供村(社区)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及在岗证明原件。

(十一)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级征兵部门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十二)定向本县户籍(生源)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县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十三)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或8月上旬,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iding.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委托书示例详见附件7。

(五)参加资格复审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0854-5233021

附件: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x

2.报名表.doc

3.放弃承诺书.doc

4.诚信承诺书.doc

5.应届生承诺书.doc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7.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8.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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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总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贵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2日(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或登陆“贵州人事考试网” (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贵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放弃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3);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定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证明材料:

(一)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加盖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附件5);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五)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参见附件6。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七)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九)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定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十)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提供村(社区)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及在岗证明原件。

(十一)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级征兵部门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十二)定向本县户籍(生源)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县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十三)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或8月上旬,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黔南州贵定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iding.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委托书示例详见附件7。

(五)参加资格复审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0854-5233021

附件: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x

2.报名表.doc

3.放弃承诺书.doc

4.诚信承诺书.doc

5.应届生承诺书.doc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7.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8.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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