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荔波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事宜公告

2021-07-27 09:30:26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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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期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面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地点:荔波县第二中学

四、面试方式

(一)综合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医疗卫生类、教育类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

1、综合类职位: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卫健类职位:荔波县卫生健康局四楼政工人事人才科406室(荔波县玉屏街道渡船口社区嘉禾路2号)

3、教育类职位:荔波县教育局二楼政工科(荔波县玉屏街道建设西路45号)。

领取面试准考证所需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六、有关事宜

(一)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日上午7:30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8:00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面试日上午9:00时未到达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疫情防控小组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如进入考点入场检查检测体温异常,被医务人员安排在临时隔离检查点复查、排查病史未按时到达候考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14天内有中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明及到达我省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面试;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应主动向社区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可参与考试。

(三)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七、疫情防控

(一)面试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

(二)面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扫码验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程卡》。

八、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九、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3615613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人才科:0854-3616708

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3614831

附件1: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96人).xls

附件2: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期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面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地点:荔波县第二中学

四、面试方式

(一)综合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医疗卫生类、教育类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

1、综合类职位: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卫健类职位:荔波县卫生健康局四楼政工人事人才科406室(荔波县玉屏街道渡船口社区嘉禾路2号)

3、教育类职位:荔波县教育局二楼政工科(荔波县玉屏街道建设西路45号)。

领取面试准考证所需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六、有关事宜

(一)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日上午7:30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8:00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面试日上午9:00时未到达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疫情防控小组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如进入考点入场检查检测体温异常,被医务人员安排在临时隔离检查点复查、排查病史未按时到达候考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14天内有中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明及到达我省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面试;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应主动向社区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可参与考试。

(三)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七、疫情防控

(一)面试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

(二)面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扫码验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程卡》。

八、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九、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3615613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人才科:0854-3616708

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3614831

附件1: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96人).xls

附件2: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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