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08-27 13:22:23 来源:绥阳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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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遵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绥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不再另行通知):

一、面试时间:2021年9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进入面试考点。

二、面试地点:绥阳县实验中学。

三、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相关事宜和要求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日-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办公室

考生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要出示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领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间和要求

1.2021年9月4日上午8:00,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绥阳县实验中学面试考点参加面试,上午8:30关闭面试考点大门,考生不得再进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面试考点大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2.除考试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您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接送考生车辆,请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六、疫情防控及要求

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面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严格遵守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填写《活动轨迹承诺书》和《每日活动轨迹承诺书》,在9月4日上午进入面试考点时交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851—26362408

特此通知

附件:

1.绥阳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2.活动轨迹承诺书.xlsx

3.每日活动轨迹承诺书.xlsx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各位考生:

根据《遵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绥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不再另行通知):

一、面试时间:2021年9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进入面试考点。

二、面试地点:绥阳县实验中学。

三、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相关事宜和要求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日-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办公室

考生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要出示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领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间和要求

1.2021年9月4日上午8:00,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绥阳县实验中学面试考点参加面试,上午8:30关闭面试考点大门,考生不得再进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面试考点大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2.除考试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您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接送考生车辆,请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六、疫情防控及要求

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面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严格遵守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填写《活动轨迹承诺书》和《每日活动轨迹承诺书》,在9月4日上午进入面试考点时交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851—26362408

特此通知

附件:

1.绥阳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2.活动轨迹承诺书.xlsx

3.每日活动轨迹承诺书.xlsx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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