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2年 “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

2022-06-28 10:41:02 来源:铜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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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2〕60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2022年各设岗县(区,以下简称“县”)特岗教师需求申报情况,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铜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思想认识

要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明确职责任务

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防控举措,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开展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完成率达100%。市统筹实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制定本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具体落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工作细则,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待遇保障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指导和监督各地教育部门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招聘细则、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各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尽快启动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岗。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将对“特岗计划”实施县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今后对该县其他教育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及时公布招聘细则

各县要按照此《方案》认真制定本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并于6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并送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铜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铜仁市教育局  中共铜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仁市财政局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856-5230541)


各区(县)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2〕60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2022年各设岗县(区,以下简称“县”)特岗教师需求申报情况,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铜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思想认识

要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明确职责任务

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防控举措,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开展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完成率达100%。市统筹实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制定本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具体落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工作细则,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待遇保障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指导和监督各地教育部门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招聘细则、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各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尽快启动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岗。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将对“特岗计划”实施县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今后对该县其他教育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及时公布招聘细则

各县要按照此《方案》认真制定本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并于6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并送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铜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铜仁市教育局  中共铜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仁市财政局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856-523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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