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观山湖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相关工作程序,经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等环节,确定第三批时小朵为拟聘用人员。
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10月11日)内,如对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851-84119016
观山湖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2023年观山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公示(第三批)
2023-09-27 17:04:13
按照《观山湖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相关工作程序,经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等环节,确定第三批时小朵为拟聘用人员。
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10月11日)内,如对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851-84119016
观山湖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按照《观山湖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相关工作程序,经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等环节,确定第三批时小朵为拟聘用人员。
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10月11日)内,如对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851-84119016
观山湖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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