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安顺市委党校赴知名高校引才面试公告

2023-02-14 10:00:21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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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市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初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地点:2023年2月18日9:00-18:00在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行政办公楼16楼人事处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安顺市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4.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引才采取试讲+答辩,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2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18:0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中共安顺市委党校行政楼16楼人事处。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委党校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同时试讲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考生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答辩成绩相同的, 则加试试讲,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办统一部署,我校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安顺市委党校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附件2)的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安顺市委党校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35980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et

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3年2月13日


根据《安顺市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初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地点:2023年2月18日9:00-18:00在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行政办公楼16楼人事处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安顺市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4.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引才采取试讲+答辩,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2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18:0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中共安顺市委党校行政楼16楼人事处。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委党校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同时试讲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考生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答辩成绩相同的, 则加试试讲,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办统一部署,我校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安顺市委党校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附件2)的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安顺市委党校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35980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et

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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