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2023-07-17 09:53:46 来源:军队人才网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陆军所属用人单位的教练员、保管员、修理工、出纳、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共招考1873人。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文职人员岗位优先招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
2.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3.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1.公布招考信息。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考岗位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9日08:00至7月28日18:00。报考人员注册并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咨询。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7月31日18:00前主动电话联系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审查未通过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安排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4.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取得有效考试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5.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7.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8.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9.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的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附件: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陆军所属用人单位的教练员、保管员、修理工、出纳、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共招考1873人。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文职人员岗位优先招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
2.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3.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1.公布招考信息。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考岗位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9日08:00至7月28日18:00。报考人员注册并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咨询。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7月31日18:00前主动电话联系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审查未通过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安排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4.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取得有效考试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5.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7.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8.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9.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的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附件: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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