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纳雍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纳党建领通〔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纳雍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纳雍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鞠绍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县(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服役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10月13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并用个人身份证号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请使用电脑端登录,不支持移动设备登录,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2日17:00。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2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22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00期间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
202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7日17:00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打印。
5.联系电话:0857-3531064
(四)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在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方案》、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常住人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注:常住人口指截止2023年10月19日在本街道居住半年及以上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
(六)面试
1.面试由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招聘岗位不予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体检由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纳雍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政审组考察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实施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组织按分数高低选岗到缺额社区工作,可在各街道内进行岗位调剂,并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按照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待遇
新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薪酬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薪酬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21558(纳雍县委组织部)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实施方案,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为专职网格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 附件1.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