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级公安应急快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0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
7.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
8.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9.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放宽到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
10.2025年9月22日及以前具备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含大方县托管的乡镇〈街道〉,大方县托管的乡镇(街道)是指:大方县双山镇、大方县竹园乡、大方县响水乡、大方县文阁乡、大方县归化街道)。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毕节市七星关区范围内已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或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辞职不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9月19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2025年9月2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七星关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guiz.easyzp.com/nindex/?ecode=hqbzfgJX)进行报名,实名认证登录后,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考试报名相关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2)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需点击“确认报名”键提交报名申请;
(3)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不可再作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4)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未点击“确认报名”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6)报考人员须在系统中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均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报考岗位为限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扫描件);
(7)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因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7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登录“七星关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guiz.easyzp.com/nindex/?ecode=hqbzfgJ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2025年9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七星关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guiz.easyzp.com/nindex/?ecode=hqbzfgJX)缴纳考试费100元/人(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本次招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符合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类型的报考人员,需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期间上传至报名系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免收考试考务费用。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1.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8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及排名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未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1)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内容
(1)“七星关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guiz.easyzp.com/nindex/?ecode=hqbzfgJX)下载打印的《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及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考岗位为限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轮环节资格,该岗位体能测评递补人员从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备注: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到考生报名时填在报名系统内的本人手机号码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手机短信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体能测评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听取面试成绩,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公告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公告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拟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因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予聘用。
政治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政治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定为聘用人员名单。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满后合格的,与报考岗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纳入管理;试用期间满后不合格或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发放试用期工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劳动合同。
十、人员递补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可根据单位实际空额情况,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政治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及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薪酬按照现行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合同存续期间,薪酬标准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及上级有关政策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工作人员及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干部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857-86360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最新信息,按要求参加考试的各环节。
2.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4.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5.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如有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研究决定。
附件1: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