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信息公告

2025-12-08 11:27:44 来源: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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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医医师1名、检验人员1名、口腔医师1名、康复治疗师4名、保安1名、护士1名、财务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中医医师1名,主要从事中医调理、针灸推拿等特色诊疗服务。

2.检验人员1名,主要从事检验工作。

3.口腔医师1名,主要从事口腔常见病诊疗、儿童口腔保健等工作。

4.康复治疗师4名,主要从事儿童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5.保安1名,主要从事安保工作。

6.护士1名,主要从事护理工作。

7.财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40周岁及以下(保安年龄放宽到50周岁),具有相关资格(具体内容请看需求及要求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2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需求及要求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到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五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资格证、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邮箱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以自行下载《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报,随个人简历、毕业证、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以“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370718624@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9:00-11:30、14:30-17:00。

(三)招聘流程

1.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在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自行关注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事业单位考试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从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录用:面试及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医院工作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科室绩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享受医院合同制职工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与绩效,购买相关社会保障项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说明

(一)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二)本公告具体事宜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411878(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855-6411388(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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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医医师1名、检验人员1名、口腔医师1名、康复治疗师4名、保安1名、护士1名、财务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中医医师1名,主要从事中医调理、针灸推拿等特色诊疗服务。

2.检验人员1名,主要从事检验工作。

3.口腔医师1名,主要从事口腔常见病诊疗、儿童口腔保健等工作。

4.康复治疗师4名,主要从事儿童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5.保安1名,主要从事安保工作。

6.护士1名,主要从事护理工作。

7.财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40周岁及以下(保安年龄放宽到50周岁),具有相关资格(具体内容请看需求及要求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2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需求及要求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到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五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资格证、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邮箱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以自行下载《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报,随个人简历、毕业证、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以“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370718624@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9:00-11:30、14:30-17:00。

(三)招聘流程

1.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在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自行关注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事业单位考试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从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录用:面试及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医院工作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科室绩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享受医院合同制职工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与绩效,购买相关社会保障项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说明

(一)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二)本公告具体事宜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411878(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855-6411388(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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