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一)

2025-12-08 18:00:51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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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做强贵州大学”,同年11月贵州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贵州需求”的要求,把贵州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做强贵州大学”,引领和带动贵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也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4645.83亩,另有教学实验农场1181.26亩。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13类。

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1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10个;ESI全球前1%学科10个;“双万计划”一流专业总数84个,其中国家级5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领军人才4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拔尖人才35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3人;贵州省委重点联系专家25人、联系专家89人;有连续6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4个,省级科研平台8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平台39个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2人和教学团队2个、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77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14个和教学名师14人、贵州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2个。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贵州大学2025-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具体引进条件岗位职责详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及岗位职责》(附件2)。

点击获取>>>贵州大学2025-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表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或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业绩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可按程序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不符合附件1、附件2中引才条件,但用人单位认定业绩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提请学校党委审议同意报名的,按程序引进。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所报单位指定邮箱(附件3)。需求人数招满后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1.《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佐证材料。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业绩材料(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读博至今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等)。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署名要求:除在CNS期刊发表的论文外的各类成果,仅认可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如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以导师一作(本人排名第二)发表的论文可作为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用人单位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分批分期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将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应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学校审定

资格复审通过应聘人员按照学校引才流程进入审议、答辩环节,审议、答辩通过人员由人事处提交学校审定,审定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定通过应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gwy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学校审定、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获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获聘人员定岗在专业技术八级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工资对应标准进行缴纳。

(四)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五)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六)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七)应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应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电话:0851-88292297    88291959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 贵州大学2025-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2.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及岗位职责.doc

3. 贵州大学用人单位联系方式.xlsx

4. 贵州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doc

贵 州 大 学

2025年12月8日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做强贵州大学”,同年11月贵州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贵州需求”的要求,把贵州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做强贵州大学”,引领和带动贵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也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4645.83亩,另有教学实验农场1181.26亩。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13类。

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1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10个;ESI全球前1%学科10个;“双万计划”一流专业总数84个,其中国家级5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领军人才4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拔尖人才35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3人;贵州省委重点联系专家25人、联系专家89人;有连续6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4个,省级科研平台8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平台39个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2人和教学团队2个、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77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14个和教学名师14人、贵州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2个。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贵州大学2025-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具体引进条件岗位职责详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及岗位职责》(附件2)。

点击获取>>>贵州大学2025-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表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或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业绩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可按程序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不符合附件1、附件2中引才条件,但用人单位认定业绩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提请学校党委审议同意报名的,按程序引进。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所报单位指定邮箱(附件3)。需求人数招满后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1.《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佐证材料。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业绩材料(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读博至今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等)。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署名要求:除在CNS期刊发表的论文外的各类成果,仅认可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如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以导师一作(本人排名第二)发表的论文可作为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用人单位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分批分期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将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应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学校审定

资格复审通过应聘人员按照学校引才流程进入审议、答辩环节,审议、答辩通过人员由人事处提交学校审定,审定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定通过应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gwy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学校审定、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获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获聘人员定岗在专业技术八级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工资对应标准进行缴纳。

(四)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五)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六)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七)应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应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电话:0851-88292297    88291959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 贵州大学2025-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2.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及岗位职责.doc

3. 贵州大学用人单位联系方式.xlsx

4. 贵州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doc

贵 州 大 学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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