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2019-12-31 09:06:30 来源:贵州大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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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聘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小型车辆驾驶员3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小型车辆驾驶员需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且驾龄在3年以上。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20—35岁之间,身高1.60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5.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限居住地在钟山区城区、双水城区; 
7.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待遇 
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管理,薪酬按《开发区临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人事部(8楼821室)。 
联 系 人:范 东 陈维维 肖淑馨 
联系电话:0858—6541211 
范 东:18788685070 
陈维维:18185889714 
肖淑馨:18287128281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水城经济开发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面试两部分构成,按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3:1比例确定前9名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9名的,全部参加面试;操作及故障排除、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能测试、故障排除测试; 
2.面试: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用。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等额替补。同等条件下,退伍转业、复员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58—6541211)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或辞职,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试用期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解除聘用合同则停发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2019年12月30日

因工作需要,拟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聘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小型车辆驾驶员3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小型车辆驾驶员需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且驾龄在3年以上。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20—35岁之间,身高1.60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5.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限居住地在钟山区城区、双水城区; 
7.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待遇 
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管理,薪酬按《开发区临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人事部(8楼821室)。 
联 系 人:范 东 陈维维 肖淑馨 
联系电话:0858—6541211 
范 东:18788685070 
陈维维:18185889714 
肖淑馨:18287128281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水城经济开发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面试两部分构成,按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3:1比例确定前9名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9名的,全部参加面试;操作及故障排除、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能测试、故障排除测试; 
2.面试: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用。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等额替补。同等条件下,退伍转业、复员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58—6541211)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或辞职,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试用期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解除聘用合同则停发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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