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 D 类考试(这几类考试中的面试环节以下统称为“教师招聘面试”)中,考查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试讲、说课、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或者是以上考查形式的组合,有时候还会辅以答辩、教案考查(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可能要加考技能测试)。其中,试讲和说课是最为常见的两种考查形式。
评分标准
(一)试讲评分表
科目: | 考场号: | 抽签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得分: |
教材分析(10 分) | 1. 专业知识把握准确; 2.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完整; 3. 教学内容突出重点,把握难点。 | |
教学方法(15 分) | 1. 教学方法选择适用内容,符合学生实际情况; 2. 教学过程中渗透学法指导,重视学生学习; 3. 教学方法能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切实可行。 | |
课堂教学设计(45 分) | 1. 教学过程中,教学步骤清晰、自然、逻辑性强; 2. 课堂教学结构合理,符合课堂要求和学生实际,可操作性强; 3. 适时启发引导、重视学生参与; 4. 教学环节合理有效( 如提问、设疑、演示、阅读等); 5. 课堂反馈针对性强,有利于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 升。 | |
教学基本功(30 分) | 1. 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规范、简洁、逻辑性强、生动、具有感召力; 2. 着装得体,举止大方,教态自然; 3. 板书字迹工整,内容有序,布局合理; 4. 遵守时间(每超时一分钟扣一分)。 | |
总分: | ||
考官说明: | 1. 本表为面试考官为考生评定面试成绩的依据,请各位考官认真学习,严格按评分项目客观评分; 2. 请在考生面试过程全部完成后填写本表,提交记录。请勿在考生面试过程中记录; 3. 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表如数上交主考官,由主考官清点数量,记录签发 后,统一交由记分员,统计,封存。严禁将本表带出考场。 | |
考官签字: |
(二)说课评分表
科目: | 考场号: | 抽签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得分 |
说教材(10 分) | 1. 简要、准确说明本节教学内容的结构特点、地位和作 用,创造性地处理和利用教材; 2. 教学目标表述明确、具体、完整,有合理依据; 3. 教学内容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合乎内容要求。 | |
说教学方法(20 分) | 1. 学情分析准确、恰当,采取的措施合理到位; 2. 教学方法选择有明确的理论依据; 3. 学法确定符合具体学情,重视学法指导,且有具体依据; 4. 教学方法切实可行,能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发展; 5. 教学手段的运用要科学、合理 。 | |
说课堂教学程序( 50 分) | 1. 教学过程中教学步骤清晰、自然、逻辑性强; 2. 课堂教学结构合理,符合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可操作性强; 3. 适时启发引导、重视学生参与; 4. 教学环节(如提问、设疑、演示、阅读等环节)有明确有效的设计意图; 5. 课堂反馈针对性强,有利于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升。 | |
教学基本功(20 分) | 1. 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规范、简洁、逻辑性强、生 动、具有感召力; 2. 着装得体,举止大方,教态自然; 3. 板书字迹工整、内容有序、布局合理; 4. 遵守时间(每超时 1 分钟扣 1 分)。 | |
总分: | ||
考官签字: | ||
记分员签字: 监督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