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2025-06-24 11:22:12 来源:旺黔诚·大树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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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互变规律。是一事物成为他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指事物的规 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是事物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质变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量变一质变一新的量变一新的质变”循环往复,即质量互变规律一一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 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方法论意义:a 坚持适度原则 b 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 c 重视量 的积累(例:1 不积珪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2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2 否定之否定规律。(1)辩证的否定观:1 是事物的自我否定;2 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的统 一;3 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继承和发扬旧事物内部积极的、合理的因素,抛弃和 否定消极的因素,既克服又保留,既抛弃又吸收。绝对否定、否定一切,则是形而上学)(2) 否定之否定: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的过程,即“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否定之 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 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是在更高阶段发展的新形态。(不是循环往复、原地踏步)这一规 律表明,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总趋势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

3 对立统一规律。(1)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 本动力和的内在依据。斗争性(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关系:①同一性是相对 的、有条件的、暂时的。②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相互联结、相互制约。

(2)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 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外因可以相互转化。(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 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a.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 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b.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 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不同事物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 段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的诸多矛盾和每一矛盾的不同方畦竺座特殊性)。方法论意义: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4)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主要矛盾是在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不起决定性 作用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在矛盾对立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 矛盾的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方法论意义:两点论和重点 论的统一。两点论即要同时看到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 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关键、 看主流)。反对均衡论。(5)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了辩证法 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张飞醉酒失徐州,借酒破张郃——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草船借箭——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

1 质量互变规律。是一事物成为他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指事物的规 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是事物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质变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量变一质变一新的量变一新的质变”循环往复,即质量互变规律一一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 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方法论意义:a 坚持适度原则 b 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 c 重视量 的积累(例:1 不积珪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2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2 否定之否定规律。(1)辩证的否定观:1 是事物的自我否定;2 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的统 一;3 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继承和发扬旧事物内部积极的、合理的因素,抛弃和 否定消极的因素,既克服又保留,既抛弃又吸收。绝对否定、否定一切,则是形而上学)(2) 否定之否定: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的过程,即“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否定之 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 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是在更高阶段发展的新形态。(不是循环往复、原地踏步)这一规 律表明,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总趋势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

3 对立统一规律。(1)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 本动力和的内在依据。斗争性(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关系:①同一性是相对 的、有条件的、暂时的。②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相互联结、相互制约。

(2)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 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外因可以相互转化。(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 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a.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 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b.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 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不同事物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 段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的诸多矛盾和每一矛盾的不同方畦竺座特殊性)。方法论意义: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4)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主要矛盾是在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不起决定性 作用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在矛盾对立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 矛盾的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方法论意义:两点论和重点 论的统一。两点论即要同时看到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 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关键、 看主流)。反对均衡论。(5)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了辩证法 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张飞醉酒失徐州,借酒破张郃——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草船借箭——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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