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公告

2024-08-20 15:41:10 来源:盘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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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优秀人才流动渠道,进一步加强全市教研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盘州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盘州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考调计划2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6人、高中2人、初中3人、小学9人、幼儿园8人。具体职位详见《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岗位的,为贵州省内公办初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

2.报考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贵州省内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学校〈园〉除外)。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盘州市内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幼儿园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1)教研工作。具有开展教研工作的学科专业素养,能够开展专题讲座、撰写专题报告或论文、承担课题或者项目研究工作等能力。

(2)教研创新。主动承担岗位职责外的工作任务,并作出积极贡献;工作有创新,创新性解决教育、教学、教研及管理中的难题。

(3)工作业绩。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具有6年以上(含6年)报考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工作经历的教师,县级及以上专职教研工作经历每满一整年,年龄可放宽2岁,最多可放宽6岁。

(5)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1)参加工作时间须满5年(含特岗服务期)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园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6)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的,需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8)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等级调整。

(10)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干部档案、党员档案中重要信息存疑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1.报考人员须填写《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市(州)直属初中学校和教研机构报考人员须报考单位、市(州)教育局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县级直属初中学校及教研机构报考人员须报考单位、县级教育局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乡(镇、街道)初中学校报考人员须报考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级教育局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考调岗位按1:2的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与拟考调岗位比例达不到1:2的要求,则按规定对考调岗位数相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3.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有空编的非考调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二)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1.报考人员须填写《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和附件4,含盘州市内教师用表和盘州市外教师用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盘州市内的教师填写附件3《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直属学校需报考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非直属学校(园)需报考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3.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附件4《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需调出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4.报考高中、初中职位的,直接填写报考学校和学科;报考小学职位的,只填写报考学段及学科,考试入围后进行选岗;报考幼儿园职位的,直接填写报考学段,不填学科,考试入围后进行选岗;每人限报一个学段(或学校)一个学科,报名后不得更改,录用后从事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学。

5.考调工作按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与拟设的考调岗位数达不到1:2的(核算到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总数),则按规定对考调岗位数相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6.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入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有空编的非考调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五、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一)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考调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知识。面试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说课,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盘州市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调入围人员成绩并列者,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市(州)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考调成绩加0.2分;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市(州)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考调成绩加0.4分;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市(州)级特等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考调成绩加0.6分;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省级特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考调成绩加0.8分。

(二)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考调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调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分学段进行,内容为报考学段专业知识+综合知识。面试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高中、初中、小学教师面试以说课方式开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开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盘州市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按总成绩对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录取人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报考的学科或学段岗位,按总成绩对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各学段各学科总成绩末位名次入围并列者,加试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六、考调程序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考调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盘州市教育局615室(教师岗位)、盘州市教育局812、813室(教研员岗位)。

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1)《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所报学科任教时间证明,能够印证考调条件(3)的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材料(盘州市外的报考人员须所在区、特区教研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盘州市内报考人员须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4)任教以来主持研究的国家、省、市(州)级课题结题证书,主持并获得市(州)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证书,获得市(州)级现场优质课、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证书,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证书,公开发表于正规教育教学类刊物的论文,省、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6)具有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工作经历的教师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例如: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1)《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2份)。盘州市内教师填写《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见附件3);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见附件4)。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提供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5)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例如: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盘州市教育局负责对本次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将取消报考人员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点: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5室)。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查看。

(七)考察政审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考察以考调岗位1:2的比例,按考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在确定末位考察人选时出现考调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考察。考察由盘州市教育局组织,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考察个人的德能勤绩廉。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考察以考调岗位1:1的比例,按考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3.若盘州市外考察对象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包括提供档案资料不全)、不能提供相关调动手续、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包括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取消录取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报考、调动资格条件等情况,同时,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考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廉洁自律情况等。

(八)选岗

选岗时间:待定。

选岗地点:盘州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选岗注意事项: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高中、初中学段不再进行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选岗在小学同学科、幼儿园同学段内进行,岗位一经选择不能更改。若出现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规定选岗时间内,未到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岗。如有放弃选岗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按考调成绩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经选岗,必须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并到报考学校任教,不允许选岗或到岗后又放弃调动资格的情况出现,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九)公示

本次公开考调成绩、选岗及拟调动人员情况由盘州市教育局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调动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公示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盘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盘州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3年内不能进行调动(组织部门任用调动除外)。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教师调动后须按规定自愿接受初级岗位等级的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含高职低聘),调入到新单位后,必须服从新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安排,结合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及实际竞聘上岗,调动当年及今后均按新单位职称评审条件申报相应职称。经批准办理调动手续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必须写出放弃原岗位及职称相关《承诺书》,否则不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经考察合格后,如该岗位考调成绩排位第一的人员不能办理调动手续,依次确定递补办理调动手续人员。

七、考调要求

(一)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举报电话:0858—3633046(盘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0858—3378023(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八、本方案由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xls

附件4.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xls


为进一步畅通优秀人才流动渠道,进一步加强全市教研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盘州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盘州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考调计划2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6人、高中2人、初中3人、小学9人、幼儿园8人。具体职位详见《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岗位的,为贵州省内公办初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

2.报考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贵州省内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学校〈园〉除外)。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盘州市内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幼儿园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1)教研工作。具有开展教研工作的学科专业素养,能够开展专题讲座、撰写专题报告或论文、承担课题或者项目研究工作等能力。

(2)教研创新。主动承担岗位职责外的工作任务,并作出积极贡献;工作有创新,创新性解决教育、教学、教研及管理中的难题。

(3)工作业绩。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具有6年以上(含6年)报考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工作经历的教师,县级及以上专职教研工作经历每满一整年,年龄可放宽2岁,最多可放宽6岁。

(5)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1)参加工作时间须满5年(含特岗服务期)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园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6)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的,需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8)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等级调整。

(10)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干部档案、党员档案中重要信息存疑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1.报考人员须填写《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市(州)直属初中学校和教研机构报考人员须报考单位、市(州)教育局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县级直属初中学校及教研机构报考人员须报考单位、县级教育局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乡(镇、街道)初中学校报考人员须报考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级教育局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考调岗位按1:2的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与拟考调岗位比例达不到1:2的要求,则按规定对考调岗位数相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3.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有空编的非考调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二)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1.报考人员须填写《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和附件4,含盘州市内教师用表和盘州市外教师用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盘州市内的教师填写附件3《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直属学校需报考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非直属学校(园)需报考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3.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附件4《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需调出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4.报考高中、初中职位的,直接填写报考学校和学科;报考小学职位的,只填写报考学段及学科,考试入围后进行选岗;报考幼儿园职位的,直接填写报考学段,不填学科,考试入围后进行选岗;每人限报一个学段(或学校)一个学科,报名后不得更改,录用后从事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学。

5.考调工作按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与拟设的考调岗位数达不到1:2的(核算到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总数),则按规定对考调岗位数相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6.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入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有空编的非考调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五、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一)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考调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知识。面试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说课,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盘州市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调入围人员成绩并列者,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市(州)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考调成绩加0.2分;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市(州)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考调成绩加0.4分;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市(州)级特等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考调成绩加0.6分;获得现场优质课、学科综合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仅限主持人)省级特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考调成绩加0.8分。

(二)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考调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调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分学段进行,内容为报考学段专业知识+综合知识。面试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高中、初中、小学教师面试以说课方式开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开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盘州市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按总成绩对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录取人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报考的学科或学段岗位,按总成绩对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各学段各学科总成绩末位名次入围并列者,加试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六、考调程序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考调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盘州市教育局615室(教师岗位)、盘州市教育局812、813室(教研员岗位)。

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

(1)《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所报学科任教时间证明,能够印证考调条件(3)的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材料(盘州市外的报考人员须所在区、特区教研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盘州市内报考人员须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4)任教以来主持研究的国家、省、市(州)级课题结题证书,主持并获得市(州)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证书,获得市(州)级现场优质课、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证书,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证书,公开发表于正规教育教学类刊物的论文,省、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6)具有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工作经历的教师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例如: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

(1)《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2份)。盘州市内教师填写《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见附件3);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见附件4)。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提供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5)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例如: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盘州市教育局负责对本次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将取消报考人员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点: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5室)。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查看。

(七)考察政审

1.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考察以考调岗位1:2的比例,按考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在确定末位考察人选时出现考调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考察。考察由盘州市教育局组织,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考察个人的德能勤绩廉。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考察以考调岗位1:1的比例,按考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3.若盘州市外考察对象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包括提供档案资料不全)、不能提供相关调动手续、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包括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取消录取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报考、调动资格条件等情况,同时,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考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廉洁自律情况等。

(八)选岗

选岗时间:待定。

选岗地点:盘州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选岗注意事项: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高中、初中学段不再进行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选岗在小学同学科、幼儿园同学段内进行,岗位一经选择不能更改。若出现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规定选岗时间内,未到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岗。如有放弃选岗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按考调成绩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经选岗,必须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并到报考学校任教,不允许选岗或到岗后又放弃调动资格的情况出现,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九)公示

本次公开考调成绩、选岗及拟调动人员情况由盘州市教育局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调动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公示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盘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盘州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3年内不能进行调动(组织部门任用调动除外)。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教师调动后须按规定自愿接受初级岗位等级的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含高职低聘),调入到新单位后,必须服从新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安排,结合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及实际竞聘上岗,调动当年及今后均按新单位职称评审条件申报相应职称。经批准办理调动手续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必须写出放弃原岗位及职称相关《承诺书》,否则不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的,经考察合格后,如该岗位考调成绩排位第一的人员不能办理调动手续,依次确定递补办理调动手续人员。

七、考调要求

(一)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举报电话:0858—3633046(盘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0858—3378023(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八、本方案由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和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xls

附件4.盘州市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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