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荔波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2025-06-09 15:16:49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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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5〕1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5〕28号)、《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5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5〕1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荔波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7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42名,地方“特岗计划”招聘5名。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荔波县2025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92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并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荔波县2025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九)中央和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6月19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5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工作)。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5年6月22日至6月25日。

资格审查地点: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208室。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符合招聘条件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放宽年龄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贵州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5年7月3日至7月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5年7月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荔波高级中学(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中路174号)。

4.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5.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艺术-音乐、艺术-美术、学前教育等11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208室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查看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

2.面试地点:荔波高级中学(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中路174号)。

3.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并现场打分方式进行。试讲科目不分学段。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在面试结束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岗位选择: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提供岗位,拟聘人员按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约。(如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3.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我县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递补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人员,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本学段本学科已无递补资源,则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剂计划。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荔波县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二)特岗教师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县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县教育局要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六、监督投诉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全程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libo.gov.cn/),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信畅通。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电话咨询:0854-3614831;0854-3610976。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

附表:荔波县2025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荔波县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5〕1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5〕28号)、《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5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5〕1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荔波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7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42名,地方“特岗计划”招聘5名。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荔波县2025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92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并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荔波县2025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九)中央和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6月19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5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工作)。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5年6月22日至6月25日。

资格审查地点: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208室。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符合招聘条件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放宽年龄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贵州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5年7月3日至7月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5年7月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荔波高级中学(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中路174号)。

4.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5.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艺术-音乐、艺术-美术、学前教育等11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208室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查看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

2.面试地点:荔波高级中学(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中路174号)。

3.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并现场打分方式进行。试讲科目不分学段。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在面试结束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岗位选择: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提供岗位,拟聘人员按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约。(如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3.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我县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递补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人员,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本学段本学科已无递补资源,则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剂计划。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荔波县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二)特岗教师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县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县教育局要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六、监督投诉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全程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libo.gov.cn/),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信畅通。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电话咨询:0854-3614831;0854-3610976。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

附表:荔波县2025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荔波县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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