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5-07-17 17:35:17 来源: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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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gaxq.gov.cn)上发布的有关招聘的公告或通知,网站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本人未及时阅知而引起的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来源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gaxq.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条件。

3.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需在《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

7.留学归国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8.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9.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25日。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gwy(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20年报考gwy,202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20年)。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2025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报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gwy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3.2020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教师招聘办将“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6日12: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教师招聘办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拟改报岗位条件的,由教师招聘办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7月2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7月25日17:00至7月26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教师招聘办申请,经同意后修改;其他信息有误且已通过审核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由本人出具修改说明。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教师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在教师招聘办的指导下开展。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未关注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31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合格章;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或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8月4日09:00至8月5日17:00期间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缴费链接,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考生缴费完成后,应在2025年8月8日09:00至8月9日9:30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因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导致进入试教人员比例未达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教师招聘办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及时公布。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布,请进入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试教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教师招聘专班确定。

体检在教师招聘专班的指导下,由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gwy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教师招聘专班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教师招聘办报经教师招聘专班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贵阳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2.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贵安新区工作的人员,须在贵安新区服务不低于3年。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十二、纪律要求

(一)科学设岗。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二)强化监督。要专门设置举报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耐心、细致地解答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切不可推委、敷衍、搪塞。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8908328(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gaxq.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调整、拆并的,聘用人员应服从调整安排。

(五)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教师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办研究确定。

附件1.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doc

附件2.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x

附件4.专业目录.zip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7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gaxq.gov.cn)上发布的有关招聘的公告或通知,网站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本人未及时阅知而引起的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来源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gaxq.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条件。

3.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需在《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

7.留学归国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8.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9.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25日。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gwy(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20年报考gwy,202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20年)。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2025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报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gwy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3.2020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教师招聘办将“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6日12: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教师招聘办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拟改报岗位条件的,由教师招聘办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7月2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7月25日17:00至7月26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教师招聘办申请,经同意后修改;其他信息有误且已通过审核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由本人出具修改说明。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教师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在教师招聘办的指导下开展。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未关注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31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合格章;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或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8月4日09:00至8月5日17:00期间进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缴费链接,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考生缴费完成后,应在2025年8月8日09:00至8月9日9:30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9”,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因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导致进入试教人员比例未达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教师招聘办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及时公布。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布,请进入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试教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教师招聘专班确定。

体检在教师招聘专班的指导下,由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gwy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教师招聘专班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教师招聘办报经教师招聘专班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贵阳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2.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贵安新区工作的人员,须在贵安新区服务不低于3年。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十二、纪律要求

(一)科学设岗。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二)强化监督。要专门设置举报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耐心、细致地解答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切不可推委、敷衍、搪塞。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8908328(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gaxq.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调整、拆并的,聘用人员应服从调整安排。

(五)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教师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办研究确定。

附件1.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doc

附件2.贵安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x

附件4.专业目录.zip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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