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25-09-04 18:46:52 来源:册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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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册亨县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日常事务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25名(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报考职位的工作能力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获得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8.具体专业要求。一是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二是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招聘职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三是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的以专业名称为准;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的,只要其中一个与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考;四是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9.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语文教师的职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具有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但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册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5年8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2.学籍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4.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等立案审查调查或有问题线索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0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5年9月19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5年9月20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9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职位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折算前)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9:00-11:30(星期六)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


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职位,笔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语文教师的职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和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6.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说课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作出诊断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黔人社通〔2024〕12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如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限内一律不予调动及考调(含遴选),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    监督电话:0859-421112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2.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附件1: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册亨县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日常事务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25名(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报考职位的工作能力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获得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8.具体专业要求。一是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二是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招聘职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三是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的以专业名称为准;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的,只要其中一个与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考;四是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9.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语文教师的职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具有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但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册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5年8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2.学籍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4.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等立案审查调查或有问题线索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0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5年9月19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5年9月20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9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职位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折算前)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9:00-11:30(星期六)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


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职位,笔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语文教师的职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和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6.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说课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作出诊断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黔人社通〔2024〕12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如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限内一律不予调动及考调(含遴选),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    监督电话:0859-421112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2.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附件1: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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