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考黔南州加分公示

2024-04-01 09:16:53 来源:黔南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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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gwy(人民警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黔南州gwy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于2024年4月8日17:00前由本人到黔南州委组织部(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A区5楼A539室)进行现场加分审核;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加分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不需要到现场加分。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如复核未通过,则加分无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8日

联系电话:0854—8233456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gwy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2.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黔南州公开招录gwy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gwy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附件2: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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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gwy(人民警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黔南州gwy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于2024年4月8日17:00前由本人到黔南州委组织部(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A区5楼A539室)进行现场加分审核;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加分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不需要到现场加分。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如复核未通过,则加分无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8日

联系电话:0854—8233456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gwy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2.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黔南州公开招录gwy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gwy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附件2: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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