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4年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4-07-22 08:58:06 来源:旺黔诚·大树职教
点击进入>>>2024年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点击获取>>>2024年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名申请之前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报名结束后,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7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4年7月24日17:00至7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6日17:00期间进入“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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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名申请之前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报名结束后,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7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4年7月24日17:00至7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6日17:00期间进入“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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