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
2020-09-07 09:37:20 来源:德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2020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及相关《公告》规定,截止2020年9月5日考试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公示
《2020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公示名单)》.pdf←鼠标点击打开
公示期从2020年9月5日至9日止,如对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德江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拟体检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体检。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7:30准时在德江县中医院医院报到并参加体检。
(三)体 检 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350元,该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体检当天准时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在体检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为了保证健康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请考生遵照以下健康体检注意事项,提前作好准备。
(1)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2)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检查当日晨需空腹采血、空腹B超。
(3)怀孕或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勿接受放射线的检查。
(4)体检进行中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与体检中心联系。
(5)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以便作出总检报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
三、考察事宜。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须在2020年9月22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县人社局档案室、其他相关考察资料(证明)交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考察组,作为考察依据。逾期未提供档案资料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考生个人档案交县人社局档案室(电话:0856-8523031)。
(二)其他考察资料送单位主管部门考察组。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法纪证明”(原件);
2.户籍所在地卫健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5.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通过学信网自行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操作流程见附件2)。
以上所需相关部门出据的证明(如:法纪证明等),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据公函获取或由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获取。
四、其他。
本公告由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
1.《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流程》.doc
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5日
根据《2020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及相关《公告》规定,截止2020年9月5日考试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公示
《2020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公示名单)》.pdf←鼠标点击打开
公示期从2020年9月5日至9日止,如对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德江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拟体检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体检。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7:30准时在德江县中医院医院报到并参加体检。
(三)体 检 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350元,该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体检当天准时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在体检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为了保证健康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请考生遵照以下健康体检注意事项,提前作好准备。
(1)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2)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检查当日晨需空腹采血、空腹B超。
(3)怀孕或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勿接受放射线的检查。
(4)体检进行中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与体检中心联系。
(5)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以便作出总检报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
三、考察事宜。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须在2020年9月22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县人社局档案室、其他相关考察资料(证明)交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考察组,作为考察依据。逾期未提供档案资料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考生个人档案交县人社局档案室(电话:0856-8523031)。
(二)其他考察资料送单位主管部门考察组。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法纪证明”(原件);
2.户籍所在地卫健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5.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通过学信网自行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操作流程见附件2)。
以上所需相关部门出据的证明(如:法纪证明等),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据公函获取或由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获取。
四、其他。
本公告由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
1.《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流程》.doc
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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