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荔波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06-07 09:26:14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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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在荔波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经比对与审核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1057人,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2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天(2021年6月4日至6月8日)。若对公示加分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荔波县招聘办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公示表.xls

联系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招聘办)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按照《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在荔波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经比对与审核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1057人,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2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天(2021年6月4日至6月8日)。若对公示加分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荔波县招聘办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公示表.xls

联系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招聘办)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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