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荔波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宜公告二

2021-08-30 09:39:48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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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需进一步检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21年8月25日参加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二、疫情防控规定

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认真阅读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

三、相关事宜

1.请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到原体检医院集中听从体检医生意见参加体检。

   2. 进一步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项目不同费用不等,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费用)。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

附件1: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要求.doc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需进一步检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21年8月25日参加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二、疫情防控规定

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认真阅读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

三、相关事宜

1.请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到原体检医院集中听从体检医生意见参加体检。

   2. 进一步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项目不同费用不等,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费用)。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

附件1: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要求.doc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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