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公告

2023-03-29 17:45:02 来源: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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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遵义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遵人领发〔202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工作,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医务人才61个岗位99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医务人才70个岗位120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引进单位、专业要求及人数等详见《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一)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仅适用于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县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四、引进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能力;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4月1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和学历学位。

(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详见《岗位需求表》;

2.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和《岗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与《岗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3.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4.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60%以上课程相似),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其他资格材料(证书),仅限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结束的人员,并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材料(证书),逾期原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2年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职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3.军队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需求应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unyi.gov.cn/index.html)、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sjkj.zunyi.gov.cn/)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5日下午16:00

2.现场报名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3.现场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或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毕业的规培生且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可提供规培证明或合格证明。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白底)三张;

(6)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8)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现场报名资料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规定地点,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即报即审,引进单位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下成立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

(四)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

1.现场考评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2.现场考评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由考评专家小组组织实施,现场考评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评审表(附件4)。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签约

根据现场考评成绩按照需求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

报考人员一旦被引进单位确定签约,务必在次日前将《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附件5)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签字、按指印后邮寄或递交到引进单位并截图进行确认。三日内未递交或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若遇节假日顺延)。

1.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2.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引进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引进过程中,同时签约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6)。

4.2023年5月31日前,各引进单位需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7)报同级卫生健康局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六)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给引进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引进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引进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负责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特别提示

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引进单位。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0851-28260639  2761306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65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8981705

附件1: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评审表.doc

附件5: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6:自愿放弃签约的承诺书.doc

附件7: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 .xls


2023年3月29日


根据《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遵义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遵人领发〔202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工作,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医务人才61个岗位99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医务人才70个岗位120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引进单位、专业要求及人数等详见《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一)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仅适用于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县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四、引进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能力;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4月1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和学历学位。

(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详见《岗位需求表》;

2.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和《岗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与《岗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3.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4.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60%以上课程相似),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其他资格材料(证书),仅限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结束的人员,并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材料(证书),逾期原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2年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职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3.军队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需求应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unyi.gov.cn/index.html)、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sjkj.zunyi.gov.cn/)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5日下午16:00

2.现场报名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3.现场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或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毕业的规培生且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可提供规培证明或合格证明。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白底)三张;

(6)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8)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现场报名资料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规定地点,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即报即审,引进单位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下成立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

(四)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

1.现场考评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2.现场考评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由考评专家小组组织实施,现场考评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评审表(附件4)。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签约

根据现场考评成绩按照需求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

报考人员一旦被引进单位确定签约,务必在次日前将《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附件5)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签字、按指印后邮寄或递交到引进单位并截图进行确认。三日内未递交或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若遇节假日顺延)。

1.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2.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引进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引进过程中,同时签约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6)。

4.2023年5月31日前,各引进单位需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7)报同级卫生健康局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六)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给引进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引进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引进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负责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特别提示

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引进单位。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0851-28260639  2761306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65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8981705

附件1: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评审表.doc

附件5: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6:自愿放弃签约的承诺书.doc

附件7: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赴省(内)外引进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 .xls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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