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剑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入围体检名单公示及体检通知

2023-03-13 11:41:00 来源:剑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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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06岗位)和面试,现将入围体检名单公示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笔试(06岗位)、面试成绩公示期已满,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3月14日。在此期间考生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或向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对象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入围体检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体检时间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签订就业意向书后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此次体检所有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 300 元(现金;交由工作员代收,体检当日统一交医院)。

3.须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用于粘贴在体检表)。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禁水。

6.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遇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规定,进行顺延递补。

7.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因我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时间安排紧,任务重,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清本人学籍档案现存放地点,便于政审考察单位提档(注:报考岗位的学籍档案存放在剑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领取提档案)。

五、考生应关注体检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阅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严格按照《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附件2)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 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x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根据《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06岗位)和面试,现将入围体检名单公示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笔试(06岗位)、面试成绩公示期已满,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3月14日。在此期间考生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或向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对象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入围体检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体检时间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签订就业意向书后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此次体检所有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 300 元(现金;交由工作员代收,体检当日统一交医院)。

3.须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用于粘贴在体检表)。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禁水。

6.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遇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规定,进行顺延递补。

7.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因我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时间安排紧,任务重,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清本人学籍档案现存放地点,便于政审考察单位提档(注:报考岗位的学籍档案存放在剑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领取提档案)。

五、考生应关注体检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阅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严格按照《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附件2)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 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x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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