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2023-04-25 09:24:03 来源:贵州人民武装学院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防知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秉承“忠诚、爱国、坚毅、笃行”的院训,按照深度融入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主流,深度融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主流理念,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地处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1号(花溪区溪北路中段),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日臻完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有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2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学科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省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日期包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rc.guizhou.gov.cn)、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http://pac.gzu.edu.cn/)上发布引进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人才需求岗位在人博会官网发布后,应聘人员可登录人博会官网注册,向相应岗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资料,人博会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严格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条件,及时反馈审查情况。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进入人博会官网查询简历审查反馈情况。
2023年5月10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四)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023年5月12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发布线上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方式及结果运用等)。
根据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评工作,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线上初评结果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线下审查。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进入线下考核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线下考核资格,不再进行递补。2023年6月2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六)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023年6月5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和线下考核相关信息。
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线下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资格复审工作材料提交规定时间前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在贵州人博会官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联系电话:0851-88293013/18674529901
监督电话:0851-88292397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pdf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2023年4月24日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防知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秉承“忠诚、爱国、坚毅、笃行”的院训,按照深度融入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主流,深度融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主流理念,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地处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1号(花溪区溪北路中段),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日臻完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有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2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学科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省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日期包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rc.guizhou.gov.cn)、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http://pac.gzu.edu.cn/)上发布引进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人才需求岗位在人博会官网发布后,应聘人员可登录人博会官网注册,向相应岗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资料,人博会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严格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条件,及时反馈审查情况。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进入人博会官网查询简历审查反馈情况。
2023年5月10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四)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023年5月12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发布线上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方式及结果运用等)。
根据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评工作,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线上初评结果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线下审查。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进入线下考核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线下考核资格,不再进行递补。2023年6月2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六)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023年6月5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和线下考核相关信息。
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线下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资格复审工作材料提交规定时间前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在贵州人博会官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联系电话:0851-88293013/18674529901
监督电话:0851-88292397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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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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