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2023-06-03 10:40:06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拟进入面试。现将资格复审合格及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6月6日前向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
地点:荔波县第二小学
四、面试方式
(一)综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为卫生类结构化面试。
(三)教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教育类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对象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六、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于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期间登陆荔波县人民政府官网(www.libo.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面试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进入候考室签到,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七、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八、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九、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3615613
附件: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及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拟进入面试。现将资格复审合格及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6月6日前向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
地点:荔波县第二小学
四、面试方式
(一)综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为卫生类结构化面试。
(三)教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教育类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对象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六、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于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期间登陆荔波县人民政府官网(www.libo.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面试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进入候考室签到,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七、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八、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九、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3615613
附件: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及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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