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2023-06-28 15:38:14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分享到: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因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五)。

2.体检地点:荔波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集中时间。体检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体检医院体检中心集中签到,8:30前仍未到达者,视为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医院。

2.递补体检费用。250元/人,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3.体检时持证要求。体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信息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管理要求。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参加体检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带通讯、存储功能的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须取消闹钟并关闭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以上电子设备的,如未按规定上交或未经体检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接触已上交的物品,取消体检资格。在体检中,请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请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3)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密切注意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个人档案不在荔波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考察结束时无档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体检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体检事宜咨询电话:0854-3615613  

附件: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因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五)。

2.体检地点:荔波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集中时间。体检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体检医院体检中心集中签到,8:30前仍未到达者,视为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医院。

2.递补体检费用。250元/人,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3.体检时持证要求。体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信息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管理要求。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参加体检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带通讯、存储功能的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须取消闹钟并关闭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以上电子设备的,如未按规定上交或未经体检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接触已上交的物品,取消体检资格。在体检中,请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请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3)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密切注意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个人档案不在荔波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考察结束时无档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体检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体检事宜咨询电话:0854-3615613  

附件: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