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 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公告

2023-07-07 14:45:32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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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后续招聘工作方案》,引才面试工作资格复审阶段已完成进入体检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结果

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点击查看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前;

集中地点:安顺市农科院安平街439号。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晚上10点后禁水。

4.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5.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

7.参加体检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安顺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645877(市农科院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32354(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安顺市农业科学院

2023年7月7日

附件:

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

(2月20日修改版)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参加我省2023年各项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作出的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根据《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后续招聘工作方案》,引才面试工作资格复审阶段已完成进入体检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结果

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点击查看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前;

集中地点:安顺市农科院安平街439号。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晚上10点后禁水。

4.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5.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

7.参加体检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安顺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645877(市农科院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32354(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安顺市农业科学院

2023年7月7日

附件:

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

(2月20日修改版)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参加我省2023年各项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作出的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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