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开发区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发挥“强省会”行动人才引领作用。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筑党办发〔2014〕2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员8名,所需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3年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专业登录https://www.gzzzb.gov.cn/tzgg/20230108/20230108_958752.shtml查阅,详见《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
二、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同时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同时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学位网)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在我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3年内的。
9.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https://www.ixczk.com)登录、注册个人信息,完善简历,上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详见: 附件2《网上报名个人端操作手册》
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引进办”)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印证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
3.具有职称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满足需求岗位条件相应的印证资料扫描件;
5.可以说明个人专长、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初评
1.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10人的,原则上取消初评环节,直接进入现场评审环节。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低于3:1,但形成竞争机制的岗位,由“引进办”研究是否减少岗位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引进办”将组织初评,初评通知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评结束后按照拟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和实践测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须由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印证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需求岗位条件相应的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现场评审与实践测试
1.现场评审工作由“引进办”组织实施,以结构化评审的方式开展。现场评审通知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2.实践测试由贵阳经开区提供实际工作场景、明确实践调研报告主题,实践测试期不低于10个工作日。实践测试通知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实践测试期结束,应聘人员向实践测试所在单位提交《实践调研报告》,由相关专业的专家评审打分。实践测试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出具实践测试阶段现实表现报告。
3.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现场评审占50%,实践测试占50%,现场评审、实践测试、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四舍五入”前成绩计算。
4.评审结果在实践测试完成后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公布,“引进办”按照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测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签订意向协议
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明确引进单位,双方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七)体检及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引进办”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员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员,递补不超过2轮。
体检及考核通知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公示
经报名、初评、现场评审、实践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审批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人才引进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年限最低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引进办”将根据拟应聘人员总成绩与经开区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分配,应聘人员需自愿服从岗位分配。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引进办”研究决定后公布。
监督电话:0851-8384039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3840697(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办)
附件: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3年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2.网上报名个人端操作手册
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3年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网上报名个人端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