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4-06-12 09:04:37 来源:普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2024年6月14日上午8:00前到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共就业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县武装部对面)报到。
三、有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一)有关事宜
1.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2.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到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5.考生自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参加体检。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
7.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交引导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引导员安排,有序地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9.体检期间,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体检表由引导员统一保管,考生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3天勿饮酒,勿熬夜,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因怀孕人员医生不建议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已确认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6月13日前联系县招聘办,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纪律要求
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
1.扰乱体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2.威胁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3.伪造证件材料参加体检的。
4.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5.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6.参加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或被考生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7.在体检过程中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的。
温馨提示: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xlsx
根据《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2024年6月14日上午8:00前到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共就业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县武装部对面)报到。
三、有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一)有关事宜
1.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2.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到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5.考生自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参加体检。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
7.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交引导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引导员安排,有序地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9.体检期间,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体检表由引导员统一保管,考生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3天勿饮酒,勿熬夜,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因怀孕人员医生不建议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已确认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6月13日前联系县招聘办,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纪律要求
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
1.扰乱体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2.威胁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3.伪造证件材料参加体检的。
4.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5.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6.参加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或被考生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7.在体检过程中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的。
温馨提示: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xlsx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