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四级联考(安顺考区)考察公告(第1批)

2025-05-29 21:52:46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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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要求,拟对安顺考区第1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直招录单位和县(区)党委组织部(政治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和孕期未做结论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安顺考区)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

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安顺考区)公务员职位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x

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安顺考区)人民警察职位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x


安顺市公务员局

2025年5月29日


根据《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要求,拟对安顺考区第1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直招录单位和县(区)党委组织部(政治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和孕期未做结论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安顺考区)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

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安顺考区)公务员职位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x

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安顺考区)人民警察职位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x


安顺市公务员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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