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威宁自治县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公告

2025-08-27 14:02:55 来源:威宁彝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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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要求,现将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8.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或有犯罪记录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职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7.2025年1月22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的要求,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审查考生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经历材料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二)有关要求。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才的,原则上引进人才要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满足《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中“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规定条件,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1.面试(试教)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试教)准考证领取及注意事项

(1)领取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下午17:30。

(2)领取地址: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

(3)注意事项。考生《面试(试教)准考证》领取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交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试教)准考证》领取后,请认真检查准考证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办,联系电话:0857—6232557。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

3.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

(1)面试(试教)时间:2025年9月7日。

(2)面试(试教)地点:见《面试(试教)准考证》。

4.面试(试教)程序

(1)考生于面试(试教)当日上午7:50,凭身份证、面试(试教)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已明确具体候考室和面试(试教)室的考生直接进入指定候考室;报考威宁自治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威宁自治县妥打白冠长尾雉自然保护区服务站岗位和威宁自治县造林绿化工作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未明确具体候考室和面试室,2025年9月7日上午8:00在考点抽签确定具体候考室和面试室。上午8:3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试教)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由联络员引导考生进入试教室试教、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试教)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地点等候,待联络员通知考生听取面试(试教)成绩并签字确认后离开。

注意:报考威宁自治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威宁自治县妥打白冠长尾雉自然保护区服务站岗位和威宁自治县造林绿化工作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准考证领取情况组织进行面试。若单个岗位领取准考证人数低于35人(含35人)的,则该岗位组织一轮面试,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上午9:00。若单个岗位领取准考证人数高于35人的,则该岗位组织两轮面试。第一轮、第二轮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第一轮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上午9:00,涉及需进行两轮面试的岗位分别设置2个考场,每个考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3名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下午3:00(若时间有变动及时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第一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则组织名次并列的人员参加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当天请考生不要远离威宁县城,保持电话畅通。待工作人员汇总成绩并及时电话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因考生本人电话打不通或其他原因未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责任自负。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测评采用试教的方式。试教总分为100分,备课时间10分,试教时间10分钟,试教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内容:报考的相应学科(采用威宁县现行使用的高中教材)知识,侧重考核报名人员的授课水平,同一岗位考生均使用同一课题进行试教,试教过程要求用普通话进行。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长10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试教)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试教)总分为100分,面试(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各岗位按面试(试教)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考生面试(试教)测评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须进行面试(试教)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试教)、未完成面试(试教)、未达到面试(试教)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体检

面试(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gwy录用体检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检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的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岗位所需印证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引进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聘用和备案

(一)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和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有申请调动、解除聘用合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2.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均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关注未阅知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应聘各个环节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由威宁自治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6224687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6650969 威宁自治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要求,现将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8.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或有犯罪记录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职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7.2025年1月22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的要求,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审查考生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经历材料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二)有关要求。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才的,原则上引进人才要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满足《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中“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规定条件,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1.面试(试教)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试教)准考证领取及注意事项

(1)领取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下午17:30。

(2)领取地址: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

(3)注意事项。考生《面试(试教)准考证》领取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交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试教)准考证》领取后,请认真检查准考证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办,联系电话:0857—6232557。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

3.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

(1)面试(试教)时间:2025年9月7日。

(2)面试(试教)地点:见《面试(试教)准考证》。

4.面试(试教)程序

(1)考生于面试(试教)当日上午7:50,凭身份证、面试(试教)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已明确具体候考室和面试(试教)室的考生直接进入指定候考室;报考威宁自治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威宁自治县妥打白冠长尾雉自然保护区服务站岗位和威宁自治县造林绿化工作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未明确具体候考室和面试室,2025年9月7日上午8:00在考点抽签确定具体候考室和面试室。上午8:3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试教)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由联络员引导考生进入试教室试教、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试教)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地点等候,待联络员通知考生听取面试(试教)成绩并签字确认后离开。

注意:报考威宁自治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威宁自治县妥打白冠长尾雉自然保护区服务站岗位和威宁自治县造林绿化工作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准考证领取情况组织进行面试。若单个岗位领取准考证人数低于35人(含35人)的,则该岗位组织一轮面试,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上午9:00。若单个岗位领取准考证人数高于35人的,则该岗位组织两轮面试。第一轮、第二轮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第一轮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上午9:00,涉及需进行两轮面试的岗位分别设置2个考场,每个考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3名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下午3:00(若时间有变动及时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第一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则组织名次并列的人员参加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当天请考生不要远离威宁县城,保持电话畅通。待工作人员汇总成绩并及时电话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因考生本人电话打不通或其他原因未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责任自负。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测评采用试教的方式。试教总分为100分,备课时间10分,试教时间10分钟,试教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内容:报考的相应学科(采用威宁县现行使用的高中教材)知识,侧重考核报名人员的授课水平,同一岗位考生均使用同一课题进行试教,试教过程要求用普通话进行。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长10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试教)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试教)总分为100分,面试(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各岗位按面试(试教)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考生面试(试教)测评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须进行面试(试教)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试教)、未完成面试(试教)、未达到面试(试教)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体检

面试(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gwy录用体检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检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的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岗位所需印证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引进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聘用和备案

(一)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和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有申请调动、解除聘用合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2.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均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关注未阅知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应聘各个环节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由威宁自治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6224687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6650969 威宁自治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威宁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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