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6-04-07 19:47:06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自治州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贵州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举措拓宽就业渠道
(一)聚力深挖市场岗位潜力。围绕“六大产业集群”“三大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民生领域社会需求,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智产业、现代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对接重点项目开工用工需求,深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就业潜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就业。其中:动员国有企业全年招聘毕业生10000人以上;引导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含动员的会员单位)积极挖掘行业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标注、大模型训练等类型的就业岗位400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要点均包括各市〔州〕,不再列出)
(二)合力促进企业吸纳就业。用好用足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增人增资等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激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进一步深化访企拓岗实效,与重点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汇聚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落实好一次性基层就业补助,引导高校毕业生助力乡镇发展。发挥劳务协作站和省际间劳务协作协议作用,加大省外岗位资源开发力度,引导毕业生赴结对帮扶省份就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有效盘活空编空岗资源,稳定和扩大招录规模。全省四级机关计划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4833人;计划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1300人(其中,党政机关800人,省属企事业单位500人);拿出约2.4万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602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约6200人,“三支一扶”计划878人,实施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900人;高职院校“订单班”就业2万人;计划征集5200名大学毕业生入伍;硕士研究生招录1.5万人,普通专升本招录2.6万人。(省委组织部、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力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推行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引导分赛道、差异化创业创新。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强化创业支持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团队和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启动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灵活就业毕业生参加职工保险,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创意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多形式提升服务效能
(五)推动就业服务进校园。为高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站建设赋能,6月底前实现站点全覆盖。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发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推动校内外就业资源共享,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规划指导、技能实训、就业陪跑、困难帮扶等“一揽子”服务。深入推进人社厅局长与高校结对帮扶行动,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创新推动“就业第一课”活动,集中组织人社服务团开展形势政策宣讲和求职技巧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供需高效匹配。深化“职引黔程 点亮未来”“民企服务月”“百日冲刺”等活动实效,更多组织行业性、区域性、联盟性等“小而美、专而精”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视频面试、招聘夜市等特色招聘,确保离校前招聘不少于1200场次、全年不少于2400场次。健全岗位归集机制,广泛收集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省内外岗位信息,及时通过各类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推送。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求职招聘场景应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精准画像,提高人岗匹配效率,提供专业化、智能化、一体化服务。健全就业反馈招生培养机制,对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的专业及时进行调整,推动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人才流动服务。进一步做好异地求职就业服务,加强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就业服务协同。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发挥“贵州青年卡”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在全省建设100个“贵州青年驿站”,为来黔就业创业青年提供免费过渡性住宿及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持续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9000人。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全面落实“1131”实名制就业服务,精准锁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统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维度增强就业能力
(九)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推行产教评、工学一体化、项目化等培训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培训2万人次。支持技工院校开设高级工、预备技师班招收高校毕业生,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深入推动“双千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急需,再增设一批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就业实训指导。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活动,实施“就业引航”行动,从大学低年级开设不少于38学时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举办第三届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常态化开展模拟面试、简历大赛等活动。创新推进就业实训活动,积极动员重点行业企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一批职业体验岗位。组织有需求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访企探岗、跟岗锻炼,提供“职业体验+就业指导+求职实训”服务,帮助青年提前适应职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实践锻炼计划。加大科研、技术、管理类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扩大岗位规模至1.7万个,延续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分层分类组织不少于3万人次大学生参与职场体验、政企实习实践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方位优化就业环境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和政策储备,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推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政策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落实,全力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集中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就业政策清单、招聘渠道清单等“五个清单”。积极推出一批扎根基层、自主创业、服务全省发展战略的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高校毕业生”等宣传活动,用鲜活案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加强企业用人观念引导,科学设立招聘条件,推动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风险防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网络招聘活动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培训贷、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行为。定期发布防范求职陷阱提示及案例,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保障求职招聘等各类活动安全。(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6年4月3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此件公开发布)
各市、自治州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贵州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举措拓宽就业渠道
(一)聚力深挖市场岗位潜力。围绕“六大产业集群”“三大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民生领域社会需求,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智产业、现代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对接重点项目开工用工需求,深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就业潜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就业。其中:动员国有企业全年招聘毕业生10000人以上;引导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含动员的会员单位)积极挖掘行业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标注、大模型训练等类型的就业岗位400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要点均包括各市〔州〕,不再列出)
(二)合力促进企业吸纳就业。用好用足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增人增资等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激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进一步深化访企拓岗实效,与重点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汇聚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落实好一次性基层就业补助,引导高校毕业生助力乡镇发展。发挥劳务协作站和省际间劳务协作协议作用,加大省外岗位资源开发力度,引导毕业生赴结对帮扶省份就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有效盘活空编空岗资源,稳定和扩大招录规模。全省四级机关计划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4833人;计划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1300人(其中,党政机关800人,省属企事业单位500人);拿出约2.4万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602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约6200人,“三支一扶”计划878人,实施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900人;高职院校“订单班”就业2万人;计划征集5200名大学毕业生入伍;硕士研究生招录1.5万人,普通专升本招录2.6万人。(省委组织部、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力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推行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引导分赛道、差异化创业创新。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强化创业支持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团队和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启动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灵活就业毕业生参加职工保险,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创意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多形式提升服务效能
(五)推动就业服务进校园。为高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站建设赋能,6月底前实现站点全覆盖。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发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推动校内外就业资源共享,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规划指导、技能实训、就业陪跑、困难帮扶等“一揽子”服务。深入推进人社厅局长与高校结对帮扶行动,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创新推动“就业第一课”活动,集中组织人社服务团开展形势政策宣讲和求职技巧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供需高效匹配。深化“职引黔程 点亮未来”“民企服务月”“百日冲刺”等活动实效,更多组织行业性、区域性、联盟性等“小而美、专而精”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视频面试、招聘夜市等特色招聘,确保离校前招聘不少于1200场次、全年不少于2400场次。健全岗位归集机制,广泛收集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省内外岗位信息,及时通过各类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推送。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求职招聘场景应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精准画像,提高人岗匹配效率,提供专业化、智能化、一体化服务。健全就业反馈招生培养机制,对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的专业及时进行调整,推动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人才流动服务。进一步做好异地求职就业服务,加强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就业服务协同。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发挥“贵州青年卡”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在全省建设100个“贵州青年驿站”,为来黔就业创业青年提供免费过渡性住宿及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持续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9000人。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全面落实“1131”实名制就业服务,精准锁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统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维度增强就业能力
(九)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推行产教评、工学一体化、项目化等培训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培训2万人次。支持技工院校开设高级工、预备技师班招收高校毕业生,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深入推动“双千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急需,再增设一批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就业实训指导。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活动,实施“就业引航”行动,从大学低年级开设不少于38学时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举办第三届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常态化开展模拟面试、简历大赛等活动。创新推进就业实训活动,积极动员重点行业企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一批职业体验岗位。组织有需求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访企探岗、跟岗锻炼,提供“职业体验+就业指导+求职实训”服务,帮助青年提前适应职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实践锻炼计划。加大科研、技术、管理类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扩大岗位规模至1.7万个,延续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分层分类组织不少于3万人次大学生参与职场体验、政企实习实践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方位优化就业环境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和政策储备,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推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政策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落实,全力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集中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就业政策清单、招聘渠道清单等“五个清单”。积极推出一批扎根基层、自主创业、服务全省发展战略的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高校毕业生”等宣传活动,用鲜活案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加强企业用人观念引导,科学设立招聘条件,推动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风险防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网络招聘活动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培训贷、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行为。定期发布防范求职陷阱提示及案例,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保障求职招聘等各类活动安全。(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6年4月3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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