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黔东南考区)考察公告(第一批)

2026-06-02 14:22:47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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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公告》相关要求,拟对黔东南考区第一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州级gwy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州直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县(市)、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由县(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gwy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gwy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黔东南考区)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黔东南考区)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

黔东南州gwy

2026年6月2日

根据《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公告》相关要求,拟对黔东南考区第一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州级gwy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州直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县(市)、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由县(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gwy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gwy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黔东南考区)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黔东南考区)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

黔东南州gwy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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